中国新婚姻法的第一章总则部分第3条第2款明确规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从法律上明示婚外同居是妨害婚姻家庭关系的违法行为,应当予以制裁。从目前中国的情况来说,第三者插足、婚外同居等婚外性行为仍是一种具有相当的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严重的破坏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会给家庭子女带来不良影响,助长青少年犯罪,婚外性行为
容易导致谋杀、自杀以及虐待、遗弃、重婚、暴力干涉自由、伤害、放火等严重刑事案件的发生
三、第三者插足有什么危害?
1、夫妻相互忠实,是人类两性关系进步的重要成果和标志,一夫一妻制的家庭模式固然有经济方面的原因,但保正子女血统清白,防止近亲结婚,避免发生**也是其重要原因。而第三者插足导致的婚外同居、婚外性行为不仅影响夫妻关系的稳定和家庭秩序,而且可能造成血缘混乱,甚至,不法性生活导致的后果,将会危及配偶对方婚外性行为及后代,
给家庭、社会带来灾难。
2、婚外同居和其他婚外性行为,有可能直接造成非婚生子女的出生,这些非婚生子女往往会遭受异常凄苦的生活经历,“私生子”不仅在社会上常遭“白眼”,而且常常一出生就被生身父母抛弃,从而流落街头,以乞讨为生,根本无法享受一般孩子所能享受的家庭温暖,他们也很难如一般孩子一样读书、受教育。在他们人格发展的过程中,缺乏应有的
环境,容易造成其性格上的缺陷。
3、第三者插足带来的婚外同居和婚外性行为对后代的不良影响是巨大的,除了上述事例以外,还有许多,如:婚外不沽性行为造成性疾病传播,给配偶和子女带来身心摧残,婚外性行流行导致社会道德沦丧,对下一代的性教育带来不良后果;婚外性行为使夫妻之间互不信任,即便对子女隐瞒,也最终可能被子女察觉,这容易导致子女与父母疏远,进而
造成子女对社会的躲避心态等等。
以上就是新婚姻法关于第三者的一些规定,由此可以看出第三者的出现,造成伤害的不仅是夫妻双方,对孩子家庭以及社会都会产生恶劣的影响,破坏社会主义一夫一妻制,容易使因离婚导致的单亲孩子走上违法的道路,破坏夫妻双方的家庭,过去“小三”仅是违反了道德,如今也是违反法律法规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