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调查公司能为你收集哪些离婚证据?
若是对方有第三者并同居,致使夫妻感情破裂的,当事人提起离婚时,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这里,证明对方"“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证据就成为关键。
那么这种证据可以是哪些形式,应怎样取得呢?常见的、比较易取的证据如下:
(1)对方亲笔所写的保证书等。婚外情突然被自己的配偶知道,许多人出于害怕、悔过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会给对方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最容易取得,
也具有很大的证明力的证据;
(2)若两人的婚外情已经持续了很久,孩子有可能是最有力的证据。当事人可以事先做一个亲子鉴定,如果孩子不是亲生,那就是“铁证如山"了。
但是同时需要注意,不要伤害到无辜的孩子;
(3)照片、录音、录像等,现在大多数人都采用这种方式,甚至不惜雇佣调查公司、私人侦探去调查取证。这类证据如果没有通过剪辑,是可以作为定案依据的,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这类证据一定要采取合法的方式取得,否则将不被采纳;
(4)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通话记等,此类证据因为易于伪造、灭失,效力上比较弱,因此短信、电子邮件等最好先予以公证再提交法院;
(5)朋友、邻居、同事、家人的证人证言。一般这些证人往往与双方都有关系,不愿出庭指证一方。如果证人配合,也可能由于当事人与证人间往往关系比较亲密,
有亲属、利害关系,有可能不被采纳;
(6)如果涉及到非法的两性关系,可以采取报警的方式,警方的笔录将会成为您强有力的证据;
(7)需要注意的是,上述证据并不是分离的,当事人应尽力收集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争取形成一个证据链,这样就能更好的被采信。